持續提升公信力 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
2024-06-28 10:50:23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王彩英 | 作者:婁底仲裁委 | 點擊量:1085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婁底仲裁委)仲裁不僅是解決民商事糾紛的重要途徑,更是一個城市軟環境的重要指標,是法治建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婁底仲裁委員會由婁底市人民政府根據仲裁法的規定和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于2001年8月組建,下設秘書處,負責婁底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婁底仲裁委創新打造縱橫交錯的立體模式,在五個縣市區設立仲裁分會,并設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仲裁(調解)中心、建設工程仲裁仲裁中心等專業領域仲裁中心。
當事人選擇婁底仲裁委員會仲裁民商事糾紛,必須在合同中約定將婁底仲裁委員會作為解決糾紛的唯一機構:“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糾紛,提交婁底仲裁委員會仲裁”。或雖未在合同中訂立該條款但在糾紛發生前、后達成了:“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糾紛,提交婁底仲裁委員會仲裁”的書面協議。仲裁的裁決結果與法院判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近年來,婁底仲裁委員會堅持“以調為主、以裁為輔、裁調結合”的辦案理念,追求“案結、事了、人和”的工作實效,完善辦案流程管理,注重多樣化審理方式,努力提高仲裁案件調解率和自動履行率,仲裁質量和辦案效率保持較高水平,贏得了社會的廣泛好評。
23年來,婁底仲裁委員會累計接待當事人咨詢近三萬五千人次,并深入企業提供法律幫助,共辦理各類民商事案件近9832件,涉案標的額61億余元,調解和解率達86%。仲裁制度在婁底從無到有,到有一定的影響力、公信力,逐漸彰顯獨特的制度優勢。(來源:婁底仲裁委)
責編:王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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